
公告日期:2023-04-20
公告编号:2023-012
证券代码:831021 证券简称:华雁智科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华雁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沈建平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3 年 4 月 20 日
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6,308,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63.9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沈建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3 年 4 月 20 日
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6,308,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63.9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李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3 年 4 月 20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18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9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颜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3 年 4 月 20 日
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638,44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73%,
公告编号:2023-012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蒲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3 年 4 月 20 日
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145,186 股,占公司股本的 0.9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王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3 年 4 月 20 日
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819,78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6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邹登科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3 年 4 月
20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38,78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4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是公司治理的正常要求,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3-012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雁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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