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1
证券代码:831010 证券简称:凯添燃气 公告编号:2025-029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凯添天然气有限公司为满足贺兰县及周边地区的用气需要,保障供气安全,支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新建贺兰县天然气综合输配中心,拟受让关联方宁夏华汉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位于贺兰县金贵镇雄英村工业用地 67,825 平方米,地块转让金额为 8,613,775.00 元(经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报告编号:京信评报字(2025)第 270 号)。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
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龚晓科、
穆云飞、张靖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
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宁夏华汉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汉能源”)
住所:贺兰县金贵镇通山路以北、美洁纸厂用地以西
注册地址:贺兰县金贵镇通山路以北、美洁纸厂用地以西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8 月 15 日
法定代表人:穆云飞
实际控制人:宁夏凯添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000 元
实缴资本:50,000,000 元
主营业务:液化设备、建筑材料的销售;天然气管道及相关设备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
1.公司董事穆云飞担任华汉能源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公司董事张靖担任华汉能源监事。
2.华汉能源控股股东为宁夏凯添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添能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龚晓科持有凯添能源 70%股份;公司董事穆云飞持有凯添能源 30%股份,并担任凯添能源执行董事;公司董事张靖担任凯添能源监事。
财务状况:
华汉能源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46,862,182.63 元,净资产为
46,814,191.90 元,营业收入为 0.00 元,利润为-3,801.45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司以第三方土地使用权价值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作为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宁夏华汉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贺兰县金贵镇通山路以北、美洁纸厂用地以西
法定代表人:穆云飞
乙方(受让方):宁夏凯添天然气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贺兰工业园区丰庆西路 16 号
法定代表人:穆云飞
鉴于:
甲方合法拥有位于贺兰县金贵镇雄英村,东至规划美洁西路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 40,673 平方米;位于贺兰县金贵镇雄英村,东至规划美洁西路,南至通山路,土地面积为 27,152 平方米。
甲方有意将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土地使用权。
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标的土地的具体信息如下:
位置:贺兰县金贵镇雄英村,东至规划美洁西路
性质:工业用地
面积:40,673 平方米
使用权证号:贺国用(2015)第 60003 号
2、标的土地的具体信息如下:
位置:贺兰县金贵镇雄英村,东至规划美洁西路,南至通山路
性质:工业用地
面积:27,152 平方米
使用权证号:贺国用(2015)第 60004 号
甲方保证上述内容真实,保证土地权属清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具备的条件。
第二条 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转让价款
根据双方共同委托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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