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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5 18:59:07 股吧网页版
英特罗:股东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31001 证券简称:英特罗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英特罗机械电气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东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英特罗机械电气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英特罗机械电气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个月内召开。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可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会

第六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 修改本章程;

(十一)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 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 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单笔或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以及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单笔或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 30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十五)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六)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 审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挂牌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
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 30%以上;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 30%以
上;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3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

(五)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30%以
上,且超过 400 万元;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30%以上,且超过 400 万元。

第八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保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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