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0995 证券简称:九洲光电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四川九洲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5 日,四川九洲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章程》有关修订对《总经理工作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作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四川九洲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四川九洲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公司董事
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的自然人;
(二)董事会秘书应当掌握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三)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但独立董事不得兼任;
(四)本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
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八)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内容。
(十)其他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一
个月内将其解聘:
(一)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者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四)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或《公司章程》,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五)出现不宜继续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的离任审查,在公司审计委员
会的监督下移交有关文档文件、正在办理或待办理事项。公司应当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承诺在任职期间以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公开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除外。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应当及时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同时尽快定董事会秘书的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