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公告编号:2025-041
证券代码:830994 证券简称:金友智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承销保荐
上海金友金弘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8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金友金弘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上海金友金弘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关联方、其他承诺人以及公司(以下合称“承诺人”)的承诺及 履行承诺行为的规范性,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金友金弘智能电气股
公告编号:2025-041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承诺人在公司挂牌、股票发行、再融资、并购重组以及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等过程中,作出的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资产注入、股权激励、解决产权瑕疵、盈利预测补偿、股票限售等各项承诺事项,必须有明确的履约期限,不得使用“尽快”、“时机成熟”等模糊性词语。承诺履行涉及行业政策限制的,应当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明确履约期限。公司应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预估风险及对
策、不能履约时的制约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及时将承诺人的承诺事项单独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的专区披露。
第三条承诺人所公开作出的各项承诺应为可实现的事项,不得承诺根据当时情况判断明显不可能实现的事项
第二章承诺管理
第四条承诺事项需要主管部门审批的,承诺人应明确披露需要取得的审批,并明确如无法取得审批的补救措施。
第五条公开承诺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承诺的具体事项;
(二)履约方式、履约时限、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防范对策、不能履约时的责任;
公告编号:2025-041
(三)履约担保安排,包括担保方、担保方资质、担保方
式、担保协议(函)主要条款、担保责任等(如有);
(四)违约责任和声明;
(五))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承诺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人应及时、充分披露相关信息。
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承诺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或者继续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承诺人应及时充分披露原因并向公司提出变更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申请,承诺人应将变更承诺或豁免履行承诺申请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
监事会应就承诺人提出的变更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申请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利于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表意
见。变更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申请未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承诺到期的,视同超期未履行承诺。
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承诺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承诺人不得出现超期未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041
第七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时,如原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承诺的相关事项未履行完毕,相关承诺义务应予以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