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30994 证券简称:金友智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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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友金弘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统一改为“股东会”,“半数以上”、“1/2 以上”统一修改为“过半数”,“辞职”统一修改为“辞任”,上述用词和提法的修改条款,因不涉及实质内容变更,将不再进行逐条列示。
2、拥有临时提案权及董事、监事提名权的股东其持股比例要求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修改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了维护上海金友金弘智能电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由上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海金友金弘电线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整 称公司)。
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设 公司发起设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
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310000795632326P。
第三条 公司在上海市工商局注册登 第三条 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13 日在全
记。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
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
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条 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律管辖和保护。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 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
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
责任。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0,040万 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0,040万
股。 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 1 元。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会分别做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分别做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
加资本: 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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