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公告编号:2025-034
证券代码:830976 证券简称:电通微电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深圳电通纬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电通纬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国与深圳市励享智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励享智创”)于2022年12月7日首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22年12月7日至2025年12月6日。协议期内各方均遵守了协议的相关约定和承诺,未发生违反协议的情形。现经协议双方协商,就续签事宜达成一致,双方于2025年12月6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5年11月28日,协议双方均为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张建国 10,660,500 17.4906%
2 励享智创 2,063,212 3.3851%
注:励享智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张建国,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对一致行动关系进行进一步确认。
二、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双方应当在决定关于电通微电日常经营管理等相关事项时,共同行使公司股东权利,特别是行使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时采取一致行动,包括但不限于:
(一)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公告编号:2025-034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六)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八)修改公司章程;
(九)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交易事项;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三)审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协议双方应当在决策关于电通微电的相关事项行使公司股东权利,特别是提案权、表决权之前进行充分的协商、沟通,以保证顺利做出一致行动的决定;必要时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促使协议双方达成采取一致行动的决定。
协议双方若在公司经营管理等事项上就某些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时,应当以张建国的意见为准作出一致行动的决定,协议双方应当严格按照该决定执行。
本协议自双方在协议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一致行动关系不得由协议的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或撤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三、协议续签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续签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人员、机构、财务以及资产的独立与完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续签事宜有利于巩固和稳定现有控制结构,提高公司管理层决策效率,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四、备查文件
1.《一致行动协议》。
公告编号:2025-034
深圳电通纬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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