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公告编号:2025-022
证券代码:830971 证券简称:科特环保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科特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苏州科特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利润分配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平衡公司
短期回报与长期发展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6 号 —— 权益分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苏
州科特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活动,包括利润分配
方案的制定、审议、实施及信息披露等环节。
第三条 公司利润分配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全国股转公司业务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平衡原则:兼顾股东合理回报与公司持续经营,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
金需求、研发投入及战略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方案;
(三)公允性原则:利润分配应当公平对待全体股东,同种类股份享有同等分配权
利,不得利用利润分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四)稳定性原则: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应当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并充分说明理由。
公告编号:2025-022
第四条 本制度未明确规定的事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全国股转公司业务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制度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全国股转公司业务规则冲突的,
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全国股转公司业务规则为准。
第二章 利润分配的范围与依据
第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当年实现的税后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分配前应
当按照以下顺序处理:
(一)弥补公司以前年度累计亏损;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
在依照本条第三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二)提取法定公积金:按当年税后利润的 10% 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
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 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经股东会决议,可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提取比
例及金额由股东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四)剩余利润分配: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公司章程或本
制度规定进行分配;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六条 公司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公
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
定使用资本公积金;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
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应当以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并按照合
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额
分配情形。
第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包括:
(一)现金分红:以现金形式向股东分配利润;
(二)股票股利:以公司普通股股票向股东分配利润(即 “送股”);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