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6 16:56:39 股吧网页版
润农节水: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6


证券代码:830964 证券简称:润农节水 公告编号:2025-027
河北润农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北润农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统筹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流动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制度》的相关规定,拟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 4 月 16 日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349,787,712.26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15,508,581.70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61,208,000.00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5,224,160.0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最近三年已分配及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共计 31,344,960.00 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103.55%,超过 30%。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发展的实际情况和所处阶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公司章程》中“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对利润分配做了如下说明: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遵循以下原则和政策:

(一) 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 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优先考虑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合理因素,可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三) 利润分配周期: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
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第一百七十二条 现金、股票分红具体条件和比例

(一)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并且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或超过 5,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公司将根据当年经营的具体情况及未来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确定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