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5
公告编号:2025-036
证券代码:830955 证券简称:ST大盛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24年6月25日,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盛微电”或“公司”)
收到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编号:(2024)豫10破预1号):公司
向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启动预重整,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审查,为识别公司的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行性,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2024年8月1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豫10破预2号《通知书》,确定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担任预重整辅助机构(以下简称辅助机构)。
2024年8月6日,公司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公司预重整债券申报公告,详情见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court.gov.cn)。
2024年8月26日,公司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京东拍卖以及淘宝网发
布了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详情见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court.gov.cn),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
2025年7月14日,公司收到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预重整终结通知
书》(编号:(2024)豫10破预1-1号)。根据《关于企业预重整工作指引》第八条规
定,预重整期间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可以延期3个月。为了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多重整,少清算”的理念,结合公司现状,决定将公司预重整延期到2025年6月25日,现
公告编号:2025-036
预重整期间已满,公司的预重整程序终结。同时备案登记的预重整辅助机构亦解除备案登记。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重整程序终结后,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进程,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利,及时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预重整终结通知书》(编号:(2024)豫10破预1-1号)
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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