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9
公告编号:2026-020
证券代码:830953 证券简称:惠当家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江西惠当家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
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规则,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西惠当家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财务的监督,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机制,提高公
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及《江西惠当家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二章 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
(二)具备全面的财务和管理方面知识,熟悉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规定;
(三)具备本行业基本业务知识,熟悉行业情况,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公告编号:2026-020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八)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九)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该聘任无效。财务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应当依法定程序解除其职务。
第五条 财务负责人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
其他职务。
第三章 财务负责人聘任与解聘
第六条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财务负责人对董事会负责,协助总经理进行工作。
第七条 公司在聘任财务负责人时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承诺在任
职期间以及在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对外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不属于前述应当履行保密的范围。
第四章 财务负责人工作职责
第八条 财务负责人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工作职责:
(一)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审查、签署重要的财务文件并向董事会和总经理报告工作,对公司财务管理规范性和风险管控负独立管理责任;
(二)负责建立和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核算规范;
(三)组织拟订公司的年度利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和费用预算计划,并提交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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