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830946 证券简称:森萱医药 公告编号:2025-049
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公司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江苏森萱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注册号:321283000011244)整体变更基础上,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南通市数据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0748720948H。
第三条 公司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
股转公司”)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核准,首次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并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在北交
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Senxuan Pharmaceutical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南通市如东县洋口镇双墩路 2 号听海轩 4 幢 7 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691.834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的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据本章程,股
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或经董事会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清洁文明生产为目标,追求客户的最大满意度,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十五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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