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30946 证券简称:森萱医药 公告编号:2025-076
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5.28: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改善经营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仅限于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内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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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考核办法和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办法和薪酬方案。
第五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及资产财务规则部配合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支付方式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构成:
(一)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公司内部董事同时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办法执行。
(二)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执行。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奖励薪酬构成,其中:基本薪酬与经营规模挂钩,绩效薪酬与经营业绩挂钩。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但是,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公司不予发放:
(一)严重失职或者滥用职权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宣布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人选或被证券等部门主管机关予以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
(五)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定期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或工作内容发生变动的个别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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