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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5 18:18:39 股吧网页版
可恩口腔:关于公司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5


公告编号:2025-017

证券代码:830938 证券简称:可恩口腔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德州可恩口腔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售后回租情况

为扩宽融资渠道,储备公司业务发展资金,德州可恩口腔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潍坊可恩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可恩”)、参股子公司青岛可恩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可恩”)拟开展以下融资租赁业务合作。

(一)潍坊可恩近期拟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合同,租赁期为 24 个月,融资租赁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万少华及其夫人郭慰寒、德州可恩口腔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公司参股子公司青岛可恩近期拟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合同,租赁期为 24 个月,融资租赁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万少华及其夫人郭慰寒、德州可恩口腔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议案》、《关于预计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审议通过,一是自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类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上述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不必再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批准,直接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公告编号:2025-017

万少华或者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协议文件,具体授信额度和条款以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二是自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和子公司为公司和子公司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前述 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2,000.00 万元;初步预计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金额为 13,200.00 万元,子公司为公司和子公司担保金额为 8,800 万元,具体担保金额在上述 22,000.00 万元担保额度内在公司及子公司互相之间分别根据实际 情况调剂使用;在授权有效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以上授信额度内担保可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万少华及其妻子、公司自有资产、青岛可恩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山东惠合融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济南明湖可恩口腔医院有限公司等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三是自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拟与青岛可恩签订互保协议:与青岛可恩约定在有效期限内各方或其子公司为对方或其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互保金额不超过 10,000.00 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在授权有效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12 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本次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金额及担保金额均包含于上述议案审议额度之内,因此,本次拟开展的融资租赁及担保事项无需再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本次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能够拓展公司融资渠道,为公司下一步业务发展储备资金,保证公司发展规划的有效实施。该业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公告编号:2025-017

德州可恩口腔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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