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0
证券代码:830928 证券简称:康定电子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珠海市康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7 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珠海市康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和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原珠海康定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原珠海市康定电子
有限责任公司 2012 年 1 月 19 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通过整体变更发起设立。
公司在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762902131D。
第三条 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
国股转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珠海市康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ZhuhaiKangding Electronic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珠海市高新区金园二路 399 号 1#楼 6 楼,邮政编码:
51901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125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与本章程中规定的董事长的产生、变更办法一致。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等条件,支持党组织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但不干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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