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30924 证券简称:星龙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交流,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投资互动关系,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公平性原则:公平、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2、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3、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4、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5、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1、树立尊重投资者及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
2、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3、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4、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第五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
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六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时应遵循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规
定,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七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
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1、投资者;
2、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3、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4、其他相关机构。
第九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2、股东会;
3、说明会;
4、一对一沟通;
6、邮寄资料;
7、广告、媒体、报刊或其他宣传资料;
8、路演;
9、现场参观;
10、公司网站。
第十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为,在遵循公开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
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决策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
1、公司的发展战略;
2、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其他信息,包括: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开发、重大投资和重组、对外合作、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模式等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种信息;
3、企业文化;
4、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
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公司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制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实施细则,并负责具
体落实和实施。
第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就
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全面和系统的介绍或培训。
第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需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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