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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8 17:34:31 股吧网页版
上元堂:监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830923 证券简称:上元堂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南京上元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
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南京上元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南京上元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南京上元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公司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责
并报告工作,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公司监事会由三人组成,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
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四条 监事中的股东代表由股东提出候选人名单,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选举产生、更换;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更换。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五条 监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两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全国股转系统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八)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系统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监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监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第六条 监事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自查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及时向公司提
供其是否符合任职资格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资格证明。

监事会应当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发现候选人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应当要求提名人撤销对该候选人的提名,提名人应当撤销。

第七条 监事应当遵守公司挂牌时签署的《监事声明及承诺书》。新任监事应
当在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命后两个工作日内签署上述承诺书并报备。

第八条 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的任
免,应经半数以上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

第九条 监事会成员除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外,
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 监事会的职权和责任

第十条 监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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