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830923 证券简称:上元堂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南京上元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
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南京上元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上元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对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南京上元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公司重大决议的有关会议,并有权查阅相关文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接受董事会的领导,对董事会负责,协助公司董事会处理公司证券、法律、投资、公司治理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董事会关注或决定的事宜,受董事会委托,承担董事会职责范围以内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财务、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四)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五)公司认为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章 主要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组织制定保密制度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工作,在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向主办券商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报告并公告。
(二)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参加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三)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四)负责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主办券商督导问询以及全国股转公司监管问询。
(五)负责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的培训;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及时提醒董事会,并及时向主办券商或者全国股转公司报告。
(六)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及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包括:
(一)发布公司对外信息;
(二)制定并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三)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协助相关各方及有关人员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负责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工作;
(五)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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