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830923 证券简称:上元堂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南京上元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章程全文为“股东大会” 章程全文为“股东会”
章程未修订条款标题文序依序调整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和 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南京上元堂医药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南京上元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
程”或“公司章程”)。 程”或“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表人。 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虑股东 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安 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排。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 过诉讼方式解决。
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
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回购安排等方式
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
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
案,可以通过设立专门基金等方式对投
资者损失进行赔偿。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
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
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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