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重庆聚融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年12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3
第三章 股份......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7
第五章 董事会...... 20
第六章 监事会...... 27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9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 30
第九章 通知...... 32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3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36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37
第十三章 附则...... 3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重庆聚融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重庆聚融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重庆市忠县忠州街道新桥社区三组。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778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优质服务、诚实信用。
第十二条 公司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从事建筑相关业务,物业管理(以上范围凭资质证书执业);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加工、销售;水泥预制构件生产、销售;货物仓储、装卸、搬运服务;砂石加工、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五条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778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大写:人民币壹元)。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由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保管。
第十九条 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时股份总数为44,000,000股,公司发起人为梁华国、喻甫成、梁华勇、梁华桥、谢舰等自然人。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持有股份数量、股份比例如下:
%
1 梁华国 28,000,000 63.636
2 喻甫成 3,000,000 6.818
3 谢舰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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