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24
证券代码:830911 证券简称:标榜新材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江苏标榜装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概述
(一) 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 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
暂行规定》,该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财会〔2024〕24 号),其中明确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
公告编号:2025-024
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 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审议通
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审议通
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告编号:2025-024
公司董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 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江苏标榜装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江苏标榜装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江苏标榜装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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