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公告编号:2025-007
证券代码:830900 证券简称:维福特 主办券商:东方财富证券
江苏维福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江苏维福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并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
告编号:皇嘉会审字[2025]HJ275276005 号)。
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就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进行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保利意见事项段的内容
(一)固定资产减值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原值 30,442,975.80 元,已累计
折旧 20,736,652.03 元,2024 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235,918.14 元,由
于部分设备长期处于停产状态,机器设备功能发生贬值,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准确性认定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持续经营能力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维福特公司 2022 年度亏损 6,300,665.76 元、
2023 年度亏损 8,744,798.12 元、2024 年度亏损 5,078,826.60 元,累计亏损
62,729,790.97 元。维福特公司持续亏损,维福特公司为减少风险,与下游公司合作,维福特公司销售库存材料,下游公司将原材料粉末生产功能性理疗产品,
公告编号:2025-007
产品包括饮用水,眼镜,化妆品,服饰类,医疗器械类等。以上这些事项和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维福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维福特公司虽然披露了采取的改善措施,但拟改善措施的可行性未做充分披露。
二、针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公司董事会的意见及消除该事项及影响措施如下:
1、在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期间,公司积极配合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开展现场审计工作,配合提供审计工作所需的各项资料。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所提事项是严谨的 ,也是公司客观存在的。
2、针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公司已采取并将陆续采取下列措施:
(1)、开拓新的市场,开拓军工、量子生物学、生物物理学、食品化学、环境科学、医学、药物学、农业科学及其它领域;
(2)、公司的核心技术为提拉法工艺生产人工晶体的专有技术,通过不断改进材料合成工艺的试验,在传统提拉法的基础上,确保人工晶体稳定生长的环境,提高生产的稳定性和原料利用率进一步提高晶体质量;
(3)、在产品氧化铝晶体、钒酸钇晶体、 硅酸镥晶体、硅酸钇晶体基础上,研发新产品生物光子辐射激光晶体。应用于人身健康保健,农业方面作用于植物生长和蔬菜果实保鲜等领域;
(4)、加强激励措施,提高员工积极性和凝聚力;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广告宣传力度,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度。
(5)、加快应收款项的回款。
(6)、与当地政府密切配合,已和解完成合同纠纷的事项,依据签订的《投资协议书》申请已纳税款的返还事宜。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根据江苏维福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本着客观、真实、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的保留
公告编号:2025-007
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未来公司将按照股转系统信息披露的要求及时公告相关信息,保证投资者的知情权和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提醒投资者关注可能影响其投资决策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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