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4
公告编号:2025-070
证券代码:830899 证券简称:粤开证券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意修订《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
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6 号——权益分派》、《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告编号:2025-070
第二章 利润分配范围
第三条 公司利润分配的主体亦称可分配公司价值。依据《公司法》和《企
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公司总价值中只有利润部分可以用于分配现金股利。
第四条 可分配的利润指弥补亏损后的利润,包括当期利润和年初未分配利
润和其他转入的金额。
第五条 股东出资(包括注册资本和具有实缴资本性质的资本公积金)不能
用于分配现金股利。
第六条 接受赠与、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不能发放现金股利,可用
于发放股票股利。
第七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
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三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八条 公司应当综合考虑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周转等因素合理确定
利润分配政策,促进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成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二)提取净利润的 10%列入公司一般风险准备金;
(三)提取净利润的 10%列入公司交易风险准备;
(四)提取净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
(五)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适当比例的任意盈余公积金;
(六)按照股东的持股比例分配利润;
第四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九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
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现金分红政策应结合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公告编号:2025-070
资本需求等因素,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与公司的长期发展,利润分配应按照国家税收政策代扣代缴股东相关税费。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提交股东会经出席会议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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