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1
公告编号:2025-014
证券代码:830899 证券简称:粤开证券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及《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查看了相关会议材料和备查文件,基于本着实事求是和审慎公允的原则,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31,521,996.45 元,公司本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01,293,105.98 元。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3,322,610,898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0.1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33,226,108.98 元,母公司尚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经审核《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统筹兼顾了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求,能够保障股东及公司长远利益最大化,利润分配方案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公告编号:2025-014
因此,我们同意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4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稽核审计报告、重大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的
议案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的要求,公司组织开展了关联交易专项稽核审计及重大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拟定了《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稽核审计报告》《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借入次级债务 10 亿元重大关联交易的专项审计报告》和《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粤开资本调整部分在管基金投资实施计划重大关联交易的专项审计报告》。我们审阅了上述专项审计报告,认为本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因此,我们同意通过本议案。
(三)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剩余 37,859,029.64 元,其中原
拟投资 750 万元用于“增加对与投资相关的全资子公司的投入”的计划已使用自有资金完成投资,目前暂无使用募集资金的需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公司提请将上述原计划用于“增加对与投资相关的全资子公司的投入”的 750 万元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偿还债务及补充营运资金”。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为匹配业务发展的变化及实际需要,申请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因此,我们同意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履职评价结果的议案
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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