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30891 证券简称:轩辕网络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轩辕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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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及《广东轩辕网络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约定,为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大股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本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大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附属企业资金,为大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资金。
第二章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及监管措施
第四条 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发生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应遵守审议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及时结算,不得形成非
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大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三)委托大股东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大股东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代大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证券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六条 公司在财务核算和资金管理上,不得接受大股东及关联方的直接或间接干预,不得根据大股东及关联方的指令调动资金。在审议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上,财务负责人应向董事会报告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第七条 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应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广东轩辕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八条 公司应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广东轩辕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未经董事
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第三章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人员的责任及监管程序
第九条 公司设立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为副组长,成员由财务部等有关人员组成。该小组为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日常监督机构,其中,公司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勤勉尽职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严格按照权限和职责审议批准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有关的货币资金支付严格按照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人、监事应定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检查,上报公司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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