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30891 证券简称:轩辕网络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轩辕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轩辕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轩辕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和《广东轩辕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的方式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原则上限定用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会批准,并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获取不正当利益;公司亦不得通过拆借、委托贷款、委托投资等方式将募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公司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六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
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第七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及时、完整地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应当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第三章 募集资金使用
第八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发行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使用涉及股东会、董事会职权范围的,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第九条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不得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得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得有下列行为:
(1)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不得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2)不得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
(3)违反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
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占用或挪用,不得委托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不得为其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或代其偿还债务。
第十条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二)流动性好;
(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第十一条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后 2个交易日内公告下列内容:
(一)本次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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