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30891 证券简称:轩辕网络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轩辕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轩辕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东轩辕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倡导理性投资,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提升公司投资价
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广东轩辕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地信息披露,并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的原理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理权益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形成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并获得认同与支持;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投资服务理念;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并有机统一的投资理念;(五)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
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对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七)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和泄漏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职能部门、子公司、事业部及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及职责范围
第五条 公司应当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
人,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主要职责
(一)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在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二)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负责具体落实和实施。
(三)负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就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全面和系统的培训和指导。
(四)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职责
(一)信息披露:包括法定信息披露和自愿性信息披露以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
(二)信息沟通:汇集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相关的信息,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公司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回答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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