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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9 19:31:43 股吧网页版
深拓智能: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30889 证券简称:深拓智能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湖南深拓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为“高级管理人员”;

(3)所有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别”;

(4)所有“法律、行政法规”“法律、法规”改为“法律法规”;

(5)所有“辞职”改为“辞任”;

(6)所有“罢免”改为“解任”;

(7)所有“半数以上”改为“过半数”;

(8)所有“工商行政管理局”改为“市场监督管理局”

(9)所有公司合并、减资、分立、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表述,均由“报纸”改为“报纸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由“通知书”改为“通知”。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湖南深拓智能科技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湖南深拓智能科技股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东、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本章程。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第三十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公告 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日期 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直至 (一)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公告日日终;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日期
告前 10 日内;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
券品种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 直至公告日日终;
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
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及 公告前 5 日内;

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期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

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
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
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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