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830883 证券简称:联桥新材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威海联桥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全文“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全文“辞职”调整为“辞任”;全文“种类”调整为“类别”;“半数以上”调整为“过半数”。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威海联桥新材料科技 第一条 为维护威海联桥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的组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 券法》”) 和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本《公司章程》。 和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 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取整体变更、以发起方式
设立;在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91371000771012050G。
新增条款 第三条 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28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
“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仟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仟
贰佰捌拾万元(¥5280 万元)。 贰佰捌拾万元(¥5280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
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会
通过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
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
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
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
续。
第六条 公司的设立方式:发起设立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
公司。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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