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公告编号:2025-029
证券代码:830877 证券简称:康莱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康莱宝体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2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康莱宝体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康莱宝体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民法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浙江康莱宝体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下属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不得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公司做出的任何担保行为,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公告编号:2025-029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的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及条件:
(一)公司应充分调查被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对信用级别低的企业原则上不予提供担保;
(二)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第四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
(五)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六)对关联方或者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适用前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规定,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由股东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股东会在审议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 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五条 董事会对外担保的权限为:
除第四条规定需要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外,其他担保由董事会批准决定。
董事会对关联方的担保事项作决议时,须由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半数以上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当由全体董事(含关联董事)就将该笔交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等程序性问题做出决议,由股东会对该笔交易做出相关决议。
公告编号:2025-029
第六条 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公
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第七条 担保的日常管理
(一)任何担保均应签订书面合同。担保合同应按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妥善保管,并及时通报财务部门。
(二)公司财务部门作为公司担保的日常管理部门,应及时跟踪被担保企业的经济运行情况,并定期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公司担保的实施情况。
(三)出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或是被担保人破产、清算、债权人主张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等情况,公司财务部应及时了解被担保人的债务偿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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