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830871 证券简称:天元晟业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北京天元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腾讯会议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腾讯会议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腾讯会议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00。
2、腾讯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0871 天元晟业 2025 年 5 月 1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拟聘请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北京天元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对 2024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以及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的工作做出了规划。
(二)审议《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度工作情况及对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进行了总结。
(三)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北京天元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为 2025-004)及《北京天元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为 2025-005)。
(四)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审议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5)003134 号。
(五)审议《202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2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2025 年年度财务预算工作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25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5)003134 号《审计报告》,为公司长远发展,2024 年度未分配利润不予分配。
(八)审议《2024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天元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5)003135 号)。
(九)审议《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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