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公告编号:2025-026
证券代码:830867 证券简称:ST 全华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全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武汉全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天门嘉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股
东金波与公司股东姚涛,于 2014 年 1 月 18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就武
汉全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控制及相关事项保持一致立场及意见达成一致行动安排。
双方在《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内,各方均遵守《一致行动人协议》,不存在违反《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情况,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
二、 《一致行动人协议》解除情况
由于天门嘉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武汉全华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30.08%比例股份(3,898,000 股),2025 年 12 月 1 日,经金波、姚
涛双方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原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如有),终止一致行动关系。
自 2025 年 12 月 1 日起,各方不再依照《一致行动人协议》履行相关一致
行动义务,各自均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各自的意愿独立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基于《一致行动人协议》 所享有的一切权利、义务均告终结。
三、 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5-026
本次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金波与姚涛之间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天门嘉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公司的 30.08%股份,导致公司实际
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发生变更,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披露的《第一
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变更公告》。
此次解除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造成不良影响,公司仍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公司现经营管理层仍将继续稳定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本次公司股东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不存在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致行动人解除协议》
武汉全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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