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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8-25 18:16:43 股吧网页版
丰海科技: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8-25


公告编号:2026-059

证券代码:830862 证券简称:丰海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市丰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 公司名称及住所 第四条 公司名称及住所

名称:广州市丰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广州市丰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 11 号 B3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博华四路 1 号。
栋 101 室、201 室。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
让。 让。

公司被收购时,收购人不需要向公
司全体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但应按
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
关信息披露、备案、申报等义务,不得
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告编号:2026-059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变更前公司注册地址为:广东省黄埔区开源大道 11 号 B3 栋 101 室、201 室
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为:广东省黄埔区博华四路 1 号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搬迁至新办公场所,住所地址变更,对《公司章程》的第四条进行相应修订。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众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在公司被收购时收购人是否需要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并明确全面要约收购的触发条件以及相应制度安排。”对《公司章程》的第二十四条进行相应修订。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广州市丰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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