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9
广州市丰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广州市丰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由广州市丰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第三条 公司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四条 公司名称及住所
名称:广州市丰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 11 号 B3 栋 101 室、201 室。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7539.1232 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
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十条 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遵循专业化、集约化的经营策略,以“高品质、高效率”为
思路,发挥公司各方面的优势,建立现代化高效率企业机制,不断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益,使股东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工业设计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灯具销售;照明
器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数字家庭产品制造;智能家庭网关制造;通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停车场服务;交通设施维修;金属结构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子产品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
公司的主营项目类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人民币。公司股份的发行,实
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发行股份时,仅向确定对象发行股份的,不安排现有股东优先认购。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名称、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为:
序号 股东姓名 认购的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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