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6
公告编号:2025-033
证券代码:830855 证券简称:盈谷股份 主办券商:爱建证券
宁夏盈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土地使
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宁夏盈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超导泛半导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超导”),因生产经营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参与银川市自然资源局一宗工业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竞拍,并最终以人民币
2760 万元竞得。并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与银川市自然资源局签署《成交确认书》。
1.出让人: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2.地块名称:银地(G)【2025】-3 号
3.土地位置:银川市西夏区宝湖路以南、规划四号路以西
4.土地面积:148627.25 平方米(合 222.94 亩)
5.规划用途:工业用地
6.使用期限:租赁年限 5 年,出让年限 15 年,共计 20 年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规定:挂牌公司购买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房产、机械设备等,充分说明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可以视为日常经营活动,不纳入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公司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系根据发展战略规划需要,用于厂房、办公场所建设,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及业务需要,与生产经营相关,有充分合理性和必要性,属于日常经营活动。因此,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依据《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超过 500 万的收购资产事项需要经由董事会审议。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事宜在总裁办公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依据竞拍结果及《成交确认书》,与政府相关部门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公告编号:2025-033
权租赁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住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 177 号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土地使用权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银川市西夏区宝湖路以南、规划四号路以西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公司依照法定程序,通过招拍挂方式竞得土地使用权,并按程序和规定时限缴纳租金及土地出让金,与政府相关部门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以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及其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不适用
(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最终成交价格以宁夏超导与
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公司以“招挂拍”方式依法履行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挂牌拍卖程序。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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