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公告编号:2025-060
证券代码:830851 证券简称:ST 骏华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宁夏骏华月牙湖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宁夏骏华月牙湖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作为宁夏骏华月牙湖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6 年度向宁夏隆恩农牧有限公司采购饲草料不超过 2000 万元。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系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60
宁夏骏华月牙湖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志坚 程绪萍
2025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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