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8
公告编号:2025-003
证券代码:830851 证券简称:骏华农牧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宁夏骏华月牙湖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宁夏骏华月牙湖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2025年2月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宁01破申1号预重整决定书,经债权人温海生申请,决定受理宁夏骏华月牙湖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华农牧”或“公司”)预重整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5)宁01破申1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担任预重整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宁夏骏华月牙湖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管理人就骏华农牧预重整案债权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主体
截至2025年2月6日对骏华农牧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均可以向预重整管理人申报 债权。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但相关债权人可以先行向预重 整管理人申报债权。附条件或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 先行向预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债权申报期限
本次债权申报截止日暂定为2025年4月29日(含当日),债权人应在确定的债权 申报期限内,即2025年4月30日前,向预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
三、债权申报方式
公告编号:2025-003
1.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线上申报为主,债权人应当通过“智破通破产管理系统” 电脑网页或手机 APP 下载债权申报材料并进行线上债权申报,具体申报说明及操 作指引等以上述申报系统发布的公告为准。如对申报系统操作有疑问的,可联系 “智破通 ”客服电话:+86-18713599059、 0951-6091123、0951-3022000。
2.债权人在线上申报的同时,债权人应当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或顺 丰速递向预重整管理人邮寄完整的债权申报材料纸质版,邮寄地址为:宁夏银川市 兴庆区月牙湖乡万亩奶牛养殖园区宁夏骏华月牙湖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 理人办公室。
预重整管理人联系方式:赵律师 18811308318。
四、特别提示
1.债权申报的时间和内容以通过“智破通破产管理系统”完成的线上申报为准。仅邮寄纸质申报材料但未完成线上申报的,视为未申报;纸质申报材料记载与线上申报不一致的,以线上申报为准。
2.债权人虚假申报债权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或重复申报,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预重整管理人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刑事责任、民事责任)。
3.如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宁夏骏华月牙湖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债权人在预重整阶段已向预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的,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视为已申报债权,无需重复申报;预重整程序中依法作出的通知、债权申报审查、职工债权调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预重整阶段的债权人会议决议等在转入重整程序后视同有效。
4.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预重整阶段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预重整阶段的债权人会议。如预重整阶段需召开债权人会议的,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通知。
宁夏骏华月牙湖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2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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