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公告编号:2025-057
证券代码:830849 证券简称:平原智能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河南平原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河南平原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平原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豁免信息披露的范围
公告编号:2025-057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商业敏感
信息等情形,履行披露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引入不正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误导投资者的,可豁免披露。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
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重要客户供应商名称信息等。
第三章 豁免信息披露的程序
第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审慎确定信息披露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
止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不得随意扩大豁免事项的范围或滥用豁免程序、规避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 发给公然后把司拟对特定信息作豁免披露处理的,公司相关部门、
子公司发生本制度所述的豁免披露恶补的事项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合理确定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并填写《公司信息披露豁免业务事项登记表》(见附件),将相关附件提交证券部,由公司董事会秘书登记,报董事长审批同意后,执行豁免披露。《公司信息披露豁免业务事项登记表》交证券部归档保管,保管期限为 5 年。
信息披露豁免事项的登记、存档保管的内容一般包括:
(一)豁免披露的事项内容及知情人名单;
(二)豁免披露的原因和依据;
(三)豁免事项内部审批流程。
第七条 已豁免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者出现市场传闻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的交易发生波动的,公司应当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并对外披露。
第四章 责任追究与处理
公告编号:2025-057
第八条 对于不属于本制度规定的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作豁免处理,或已办
理豁免披露的信息出现本制度规定的应当及时对外披露的情形而未及时披露的,给公司和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的,公司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分管责任人视情形追究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 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可以暂缓、豁免披露的其他事项,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认定的可以暂缓、豁免披露的其他事项,适用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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