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9
公告编号:2025-009
证券代码:830825 证券简称:和泰润佳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重庆和泰润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庆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重庆和泰润佳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关于对岳宇采取责令改正和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关于对涂兴明采取责令改正和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5 年 3 月 18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3 月 17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重庆证监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重庆和泰润佳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本公司
公司
岳宇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
涂兴明 董监高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5-009
1、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2、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存在错误。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一、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
2019 年末至 2023 年期间,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关联交易,未及时就相关
关联交易履行决策程序,未及时披露相关关联交易信息。
二、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存在错误
2020 年至 2022 年期间,公司使用个人银行卡收付款,相关收入费用未记账,
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有误。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1 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0 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1 号)第八十三条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0 号)第六十七条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号)第七十二条规定。
重庆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岳宇及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涂兴明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1 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0 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1 号)第八十三条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0 号)第六十七条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七十二条规定。
公告编号:2025-009
重庆证监局决定对岳宇及涂兴明采取责令改正和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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