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8
公告编号:2021-010
证券代码:830823 证券简称:拓天节能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湖南拓天节能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1 年 4 月 27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1 年 4 月 26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湖南拓天节能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刘志龙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高红梅、湖南天楚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长沙广义变流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王颖曜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未知、未知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公司因与长沙广义变流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湘 01 民终 7269 号民事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二百零九条之规定,特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
公告编号:2021-010
规定的情形,以湘检民(行)监[2019]43000000377 号民事抗诉书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案件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审。
公司与长沙广义变流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涉及诉讼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19-023),
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涉及诉讼进展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0-006)。(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依法提起抗诉,撤销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湘 0104 民
初 3901 一审判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湘 01 民终 7269 号维持原
判的民事判决。
2、抗诉支持改判长沙广义变流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公司货款 1036541.2 元
3、抗诉支持改判由长沙广义变流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鉴定费等。
(五)案件进展情况:
2021 年 4 月 26 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21)湘民再 120 号《合议
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通知公司合议庭组成人员,并出具(2021)湘民再 120 号《传票》,公司与长沙广义变流技术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将于 2021 年 5 月17 日开庭再审。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诉讼对公司经营暂无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除此之外,无其他重大影响。
公告编号:2021-010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湘民抗 147 号;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21)湘民再 120 号;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票》(2021)湘民再 120 号。
湖南拓天节能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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