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2
公告编号:2026-005
证券代码:830818 证券简称:巨峰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苏州巨峰电气绝缘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
独立董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苏州巨峰电气绝缘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选举徐伟红为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选举徐伟红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修订公司章程,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管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调整的审计委员会候选人具备相关的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候选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公告编号:2026-005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提名周成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周成先生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本次提名董事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苏州巨峰电气绝缘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钟力生、张生德、权小锋
2026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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