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31 08:51:14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山东
预受要约情况每日统计截至昨天(10月30日),净预受股份的比例已达43.7%,距

预受要约情况每日统计

截至昨天(10月30日),净预受股份的比例已达43.7%,距11月12日要约期满还有9个交易日~

2025-11-01 10:13:22  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截至10月31日,净预受股份的比例已达51%


2025-11-04 08:55:45  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截至11月3日,净预受股份的比例达53.8%,距11月12日要约期满还剩7个交易日。


2025-11-05 09:59:02  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截至11月4日,净预受股份的比例达59.2%,距11月12日要约期满还剩6个交易日。


2025-11-06 09:18:06  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预受加速了,截至11月5日,净预受股份的比例达71.7%,距11月12日要约期满还剩5个交易日。


2025-11-07 08:44:44  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截至11月6日,净预受股份的比例达76.36%,距11月12日要约期满还剩4个交易日。


2025-11-08 14:49:52  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截至11月7日,净预受股份的比例已超收购上限,达104.6%,距11月12日要约期满还剩3个交易日。


2025-11-11 09:08:22  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截至11月10日,净预受股份的比例已达118%,距11月12日要约期满还剩2个交易日。


注意:自今天(11月11日)起,前期申报预受的要约已无法撤回,但是当天申报的预受要约委托可以撤单。预受股份超过上限已成定局,超过100%比例的部分要约将按比例退回。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