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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1 15:30:31 股吧网页版
亚锦科技:关于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1


证券代码:830806 证券简称:亚锦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亚锦科技”)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披露了公司收到的《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

现就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人”、“安孚能源”)要约收购亚锦科技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收购”或“本次要约收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收购基本情况

1、被收购公司基本情况

被收购公司名称: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收购公司股票简称:亚锦科技

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830806

2、收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收购股份的种类为亚锦科技已发行无限售条件人民币普通股。

3、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及其占被收购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

本次收购为向亚锦科技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为187,517,700 股,占亚锦科技总股本的 5%。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或等于本次预定收购
的股份数量 187,517,700 股,则收购人将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 187,517,700 股,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187,517,700 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根据计算产生不足一股的股份为零碎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按现有规则自动调整零碎股,达到投资者最小记账单位为一股。

若亚锦科技在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新增派息等除息事项的,则要约价格、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不作调整;若亚锦科技在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新增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则要约价格、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公式如下:

P1=P0/(1+n)

调整后本次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3,750,354,000 股×(1+n)×5%

其中 P0 为调整前的要约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P1 为调整后
的要约价格。

二、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

亚锦科技就本次要约事项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3 月 15 日起停牌,并自
2024 年 3 月 27 日起复牌。安孚能源在本次要约收购停牌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
亚锦科技股票的情形;本次交易停牌前 6 个月内亚锦科技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最
高为 1.76 元/股、最低为 1.38 元/股,本次交易停牌前 1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为
1.63 元/股;亚锦科技停牌前 6 个月内不存在股票发行的情况;截至 2023 年末,
亚锦科技每股净资产为 0.28 元。此外,安孚能源向亚锦科技发送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前,亚锦科技公告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拟向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53253 元(含税)。

参考本次要约收购停牌前亚锦科技股票二级市场成交价格,并考虑亚锦科技已披露的权益分派,本次要约价格为 2.00 元/股,具有合理性。

三、要约收购的约定条件

本次要约收购无其他约定条件。

四、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收购的要约期限共计 30 个自然日,收购期限自 2025 年 10 月 14 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12 日止。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两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仅可
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股转公司网站信息披露系统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股份数量。

五、受要约人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要约收购代码

要约收购代码为:840003

2、申报价格

申报价格为:2.00 元/股

3、申报数量限制

被收购公司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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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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