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公告编号:2025-062
证券代码:830803 证券简称:新松医疗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沈阳新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沈阳新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松医疗”)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我们审阅了《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本
次章程修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修订内容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我们审阅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制度修订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内容有利于进
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水平,强化内部监督机制,保障公司规范运
作与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1-9项制度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062
我们审阅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我们审阅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实际业务发展和外汇风险管理的需要,目的是为了合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能够有效控制交易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魏宇、杨旭
2025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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