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04
公告编号:2022-022
证 券 代 码 : 8 3 0 7 9 7 证 券 简 称 : 易 之 景 和 主 办 券 商 : 兴 业 证 券
上海易之景和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易之景和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
(www.neeq.com.cn)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信息,由于工作人员疏忽,该公告存在错漏,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的具体内容
第四节 重大事件
事项 是或否
更正前: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否
更正后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是
1、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 10%及以上
√是 □否
单位:元
累计金额 占期末净资产
性质 合计 比例%
作为原告/申请人 作为被告/被申请人
诉讼或仲裁 2,112,008.80 0.00 2,112,008.80 37.32%
2、 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告编号:2022-022
被告 是否形 案件进展 临时公
原告 /被申请 案由 是否结 涉及 成预计 或执行情 告
/申请人 人 案 金额 负债 况 披露时
间
上海易 仙游县环 被告拒付 是 2,112,008.80 否 原告胜诉 2022 年
之景和 境卫生管 尾款及保 已执行大 7 月 4 日
环境技 理所 证金 部分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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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
司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我公司作为原告胜诉,收回了应收欠款,避免了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2021 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上海易之景和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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