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30789 证券简称:博富科技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博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受公司委托,审计了我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就上述审计报告的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说明如下:
(一)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关联交易是否存在商业实质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之注释 3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述,博富公司 2024 年
发生煤炭相关贸易业务,从介休市旭东贸易有限公司、介休市康泰仓储有限公司、山西瑞正能源有限公司、介休市日升贸易有限公司、介休市鑫源通工贸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累计采购货物成本总额为 28,174,190.58 元,全部销售给关联方山西伟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收入为 29,588,660.64 元,销售毛利为 1,414,470.06元,上下游均为贸易商。2024 年度公司账面以净额法确认的贸易收入为1,414,470.06 元。
公告编号:2025-010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事项涉及的往来余额包括:(1)应收山西伟
泰商贸有限公司余额 14,189,643.41元。(2)应付五家供应商合计 13,578,599.76元,其中:应付山西瑞正能源有限公司余额 985,835.44 元,应付介休市旭东贸易有限公司余额 3,803,511.86 元,应付介休市日升贸易有限公司余额3,368,753.05 元,应付介休市康泰仓储有限公司余额 743,037.90 元,应付介休市鑫源通工贸有限公司余额 4,677,461.51 元。(3)应收票据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3,697,297.14 元,系山西伟泰商贸有限公司背书转让给博富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博富公司本期已将上述票据分别背书转让给介休市旭东贸易有限公司、介休市康泰仓储有限公司。
另外,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五)8.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所述,截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博富公司预付关联方昆山隆达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隆达纳米”)3,213,329.48 元,其中 524,597.50 元账龄为 1-2 年。截至本报
告出具日,该预付款项仍未形成业务。
我们对上述事项实施了分析、检查、函证,以及必要的延伸核查等程序,未能获得充分、适当的证据,无法判断上述事项的商业实质,以及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博富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监事会意见
公告编号:2025-010
公司监事会认为: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根据公司基本情况,本着客观、真实、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表示理解。针对审计报告所述保留意见事项,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博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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