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18
公告编号:2024-001
证券代码:830789 证券简称:博富科技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博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 月 8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世栋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博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昆山隆达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有限公司昆山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不动产抵押担保,为隆达股份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人民币 1000 万元信用总量债务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应付费用等提供抵押担保,借款额度使用期限为三年。
隆达股份的大股东为北京伊斯摩利斯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伊斯摩利斯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勇;李勇又为博富的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李勇先生的配偶张丽女士以自身名下不动产位于昆山市花桥镇玉桥路 368 号博富科技大厦 2
号楼 14 层 1401 户、15 层 1501 户办公楼;武汉经济开发区 17C1 地块东合发展
中心 E 栋 5 层 3、4、5 室写字楼;银行存款 90 万元作为抵押物,向博富作反担
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李勇回避表决。因董事李勇是昆山隆达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北京伊斯摩利斯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 2024年 2 月 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集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博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4-001
博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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