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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6 17:02:19 股吧网页版
精鹰传媒: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30781 证券简称:精鹰传媒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广东精鹰传媒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东精鹰传媒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东精鹰传媒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
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
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东精鹰传媒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精鹰传媒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高效地做出决策,明确公司股东会、董 事会、总裁等组织机构在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方面的职责,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广东精鹰传媒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 的货币资金、股权或者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
形式 的投资活动,包括股权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 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够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公司股票、债券、基金、外汇等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 超过一年,或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等。

第四条 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及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 发生的本制度所述对外投资决策事项,视同公司发生的事项,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公司参股的企业发生的本制度所述对外投资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债券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再行按照参股公司的章程及其有关制度行使公司的权利。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 投资回报,并最终能提高公司价值和股东回报。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按照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履行本制度,对有关事项的判断应当本着有利于公司利益和资产安全和效益的原则审慎进行。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 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二) 对外投资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三) 对外投资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四) 对外投资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五) 对外投资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六)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提交股东会 审议的其他标准。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管理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公司董事会的专门议事机构,负责统筹、协 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和研究,为决策提供建议。

第九条 公司战略合作与投资部为公司长期投资的牵头部门及日常事务管理部 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对拟投资项目进行信息收集、整理;
(二) 对拟投资项目的真实性状况进行尽职调查;
(三) 对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价值、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 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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