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830776 证券简称:帕特尔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哈尔滨帕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法》将原《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修改“副总经理”的表述为“副经理”;
3、因删减、新增、合并、拆分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根据修订内容作相应调整;
4、在不影响其他修订事项的前提下,上述修订内容不再予以逐一列明。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
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 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
务负责人。 负责人。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 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符
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
定情形的除外。
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收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五)项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 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 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用于收购的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 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
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收购的股份应当 3 年内转让或注销。
第二十七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第二十九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 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
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
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
第三十一条(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 第三十四条(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 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
务会计报告; 务会计报告、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第三十二条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 第三十五条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
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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