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3
公告编号:2025-023
证券代码:830775 证券简称:吉华材料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12 月 8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胡春钧先生为监事的议案》,胡春钧先生任职期限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任命胡春钧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4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公司监事许锋先生向监事会提出辞职,按照《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胡春钧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胡春钧先生,男,198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2006 年 3 月至 2013 年 12 月,就职于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起,
就职于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品管部主管。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公告编号:2025-023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本次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胡春钧先生的提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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